“林长+检察长”
守护生态环境
2022年11月23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与兴平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起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共同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治理的新路径,形成林业资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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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仪式
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兴平检察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的有机衔接,实现工作协作常态化,依法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形成林业生态保护履职合力。
签订仪式后,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涓和兴平市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梁辉一行对城北景观林带进行实地调研。
走进林带
下一步,我院将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形成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让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更有保障,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推动兴平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字/肖米
图片/陈伦
视频/王海艳
编辑/王滋渝
审核/李勉
关键词: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