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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诉
讼
今年以来,彬州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辖区林区内出现的野猪无序泛滥、毁损农田庄稼等问题,充分发挥检行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多元化的检察办案方式,减小野生动物致害损失,促进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向好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益融乡村-检察直通车”活动,注重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10月初,在“检察直通车”法治宣传活动中,接到群众反映,西庙头林场野猪无序繁衍,成群出没,大面积毁损成熟庄稼,威胁生态平衡,破坏粮食生产安全。检察机关立即行动开展调查,认为这一现象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符合公益诉讼案件条件,遂立案办理。
二是深化检行协作,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问题。调查阶段,检察机关邀请林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协调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实地调查、鉴别,就专业问题进行咨询和研判,确认毁损庄稼野生动物为野猪,属省级“三有”保护动物,经与相关行政机关、涉案相对人磋商,明确了林业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并会同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对山林植被覆盖、林木再生、山地庄稼、野生动物发展等进行综合研判,初步确定了加强宣传、科学驱赶、合理捕杀等监管方案,最终实现林区野生动物有序繁衍及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一体化保护。
三是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描绘检察监督与生态保护最大“同心圆”。10月中旬,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林业部门积极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探索林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新路径,确保林区生态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经办案组研究,对庄稼受损严重、生活困难的19户林区群众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3700元,向受灾群众送去法治温情,引导群众共绘生态环境保护“同心圆”。
四是持续跟踪问效,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溯源治理。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检察机关对林业部门复函情况进行跟踪回访,邀请镇村委员及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经整治野猪泛滥、毁损农田情况已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普法,结合公益诉讼案件以案释法,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行政机关预警防范、堵漏建制、长效履职,凝聚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实现野生动物保护溯源治理,为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审核/白彬华文字/杨阳 焦川编辑/杨洋
关键词: 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