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原标题: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回应民生诉求
一年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扩大民事检察工作知晓率,全面审查、深入核查、聚焦重点、精准监督,用好检察建议,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办案数量和监督质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最大限度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扎实履职,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该院一方面加大民事检察宣传力度,依托听证会、个案接访等载体,把对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宣传与畅通申请监督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申请监督权有机结合。检察官深入到集市,挂横幅、设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现场接受群众申诉、举报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了解民事检察职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突出的公民代理案件、虚假诉讼案件、执行难案件、超期审理案件等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借助最高检部署的民事检察智慧监督平台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进行大数据筛选,排查案源,提升主动发现线索能力。该院加强与法院协调配合,先后与区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调阅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卷宗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助力形成“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检察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充分履职深入核查
该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既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事项进行审查,又对全案进行分析研判,做到精准监督不松懈。在办理卜某某等7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一案时,办案检察官分析案情后发现存在三个争议焦点:一是房屋买卖关系是否真实;二是苏某某等人对涉案房屋享有的权利是否具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三是法院有无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为核实房屋买卖的真实性,该院全面查阅法院卷宗,实地勘查涉案房屋,会见案件当事人并询问相关证人,调查核实当事人房产情况,审查各申请人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等资料,发现能够作为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内容相对完整,遂依法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针对区法院在该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该院认为申请人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向区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
用好检察建议,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针对区法院仅就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司法惩戒的情况,该院及时督促区法院落实相关惩戒制度。如办理的雷某某申请执行一案,因法院审判人员未核实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真实性,将案件以当事人撤回执行申请为由终结执行,在法院作出撤销执行的裁定后,该院同步审查发现执行人员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在该院督促下,法院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处理。该院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督促各方依法履职。在办理法院对诉讼代理人身份资格审查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合法的线索后,该院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及时向区司法局调取《公民参与诉讼活动专用证明函》等相关记录,抽查区法院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发现存在公民违法代理参与民事诉讼情形,严重扰乱法院审判工作,影响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随后,该院向区法院、司法局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建议对公民代理的资格手续认真审查,规范诉讼代理程序,切实保护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区法院、司法局均函复采纳了检察建议。
积极开展公开听证,推进案结事了人和
该院秉持合法与合理原则,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听证员的力量,共同开展释法说理,打消当事人疑虑,促进各方达成共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如办理的赵某某申请监督案,该院通过召开听证会,让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检察机关会同听证人员向其释法说理,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雷毛莉)(检察日报)
关键词: 民事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