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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干部队伍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组部等中央部委召开的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精神和2022年度全省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以及2023年全市招商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商洛市实际,商洛市委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利用2023年春节前后推进“归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全面掌握在外创业经商人员情况。利用2023年春节前后有利时机,结合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对本地在外创业经商人员再次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在外创业经商人员流向、思想动态、从业情况、返乡创业意向、回村任职愿望等,健全完善在外创业经商人员台账,把他们作为村级后备力量的重要来源,加强跟踪培养。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走访慰问返乡任职创业人员。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近年来返乡担任村干部及创业人员进行一次全覆盖走访,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在推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实绩突出的返乡任职和创业人员,要根据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归雁计划”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商党建组发〔2021〕4号)精神,落实相关扶持和奖励政策,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和慰问。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广泛动员在外创业经商人员返乡任职或创业。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送信函、上门走访等方式,动员在外创业经商人员返乡任职或创业。在村“两委”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增配优秀返乡人员。对有政治觉悟、经济实力、良好口碑和回报家乡意愿,但不便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可聘请为“荣誉书记”“荣誉主任”“创业副书记(支委)”,帮助村“两委”理清思路、完善规划、推介资源、争取项目、引进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编辑:齐国础 责任编辑:孙黄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