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一男子新车被刮花,调取监控后,发现是同村两名小男孩所为,随后他找到两名孩子的家长,一位家长愿意承担一半的费用,另一位家长却不认账,并且理直气壮的表示:我不要脸,要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男子尹先生这辆车刚买回来不久,一直都停放在一个地方,也不会影响到别人。前几天准备开车出门,就发现车尾的位置被划伤,而且非常严重。他也想不到,是谁会这样做,于是查询了监控。
查看监控后,发现是两名小男孩所为,两人来到尹先生的车尾,感觉很好奇,拿着路边的石头,就直接划了起来。根据尹先生的描述,这两个小孩都是同村的,是两家小孩,当时把车子三处位置刮得不像样子。
后来,车子送到4S店定损,维修费是1200元。找到一位孩子的家长,对方承认了错误,并且赔偿了600块钱,可另一位孩子的家长,态度却非常恶劣,明确告知他不会赔,而且不认监控。并且理直气壮地说:“我不要脸,要钱”!
看到对方的态度,尹先生也是无可奈何,最后只能无奈的自认损失。
说起来,这个孩子的家长也是挺丢人的,两个娃犯了同样的错,但是两家家长的做法,却完全不同。而且还是一个村的,这件事发到网上,恐怕这一家人和孩子,出门都要被指指点点了。
另外,虽然这件事损失的钱不算很多,但是新车平白无故的被刮伤,还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这口气换成大部分人,可能都咽不下去,从这里来看,说明尹先生是个好人,但考虑到对方的态度,我认为应该追究到底。
首先,从监控中可以看到,小孩子并非无意刮碰,而是故意为之,或许年纪还小,不清楚这是违法行为,但已经给车主造成了实质性损失,也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看孩子的身高大小,应该是不超过10岁,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最直接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孩子的监护人索赔。现在证据确凿,家长还这种态度,那也没必要给对方留面子了,直接起诉他,恐怕对方面临的损失,会更多。
当然,在这件事上,最大的问题,还是孩子的教育问题。
父母是孩子的引路人,要告诉孩子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让孩子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当孩子犯了错误以后,决不能一带而过,也不 能放任孩子的错误不管,而是要教育孩子,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 一旦包庇孩子的错误,就相当于在孩子心中种下了一个做坏事的种子,一旦遇到诱惑,这个种子很容易让孩子再次犯错,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需 要有人告诉他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家长必须要给孩子进行正确的指导。
以这件事为例,两个孩子的家长态度截然不同,赔偿的家长,完全可以通过这600块钱,让孩子长个记性。可以跟孩子说,接下来给他买东西的钱,都用于赔偿了,让孩子切实的认识自己错误,下次自然就不会再犯。
反之,如果家长都无所谓的态度,那孩子接下来可能还会继续如此,原本用600块钱就能买来的教育,以后可能受到的损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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