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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医保局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的通知》,明确延长我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
延长缴费期间,原各类缴费渠道畅通,具体流程可在省医保局官网点击浮窗查询。延长缴费期间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50元,参保人员可于参保缴费完成时间的3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需提醒注意的是:
一是新生儿参保。2022年出生的新生儿应由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
二是特殊群体参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后符合参保缴费政策的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全年开放参保缴费“绿色通道”,确保特殊群体应参尽参。 华商报记者 肖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