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其他超市买的口香糖,却触发了另一家超市的防盗报警装置,“我被超市工作人员阻拦,要求现场打开包接受检查,当时围观的人很多,我的名誉受到了侵害。”商州市民王先生对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说,事发半个月了商州区天天乐连锁超市(商洛市文化艺术中心店)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方案。对此,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经协调,双方协商未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消费者:
防盗装置报警被超市工作人员阻拦当众查包
(相关资料图)
王先生告诉记者,3月25日,他在商州区天天乐连锁超市(居然之家店)购买了300元的商品,其中包含价值5.9元的绿箭口香糖,购买后一直装在挎包里。3月31日,他又前往商州区天天乐(文化艺术中心店)购物,购物结束离开超市时,超市的防盗报警装置响起,随即他被出口的工作人员叫住。
“我的挎包触发了报警装置,工作人员要求检查我的挎包,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只好打开了挎包,里边是我3月25日从天天乐连锁超市(居然之家店)购买的口香糖,我向超市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但超市工作人员认为我所拿的口香糖是他们店的,并不打算让我离开,后来经理出面我才离开。”王先生说,超市经理让工作人员向他道歉,并赠送了一个杯子。
“我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并不满意,我认为店方在公共场合冤枉我是小偷,当时现场围观的人很多,使我的名誉受到侵害,对我的工作、生活造成影响,我现在要求店方赔偿我精神和名誉损失5000元,但店方一直未与我协商沟通。”王先生说,他保留有商州区天天乐连锁超市(居然之家)店的购物小票,如果超市不能合理解决此事,他将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超市:消费者提出的赔偿无依据
市监局:协调未果,建议走司法程序
4月10日,记者和王先生来到了天天乐连锁超市(文化艺术中心店),超市人事主管鱼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工作人员向王先生进行道歉,并赠送了小礼品。“报警装置响起我们工作人员的职责就是查看情况,从监控里可以看到当时是王先生自行打开挎包拿出口香糖,我们工作人员并未强制搜包,也没有人说王先生是小偷等类似话语。”鱼女士说,根据王先生的口香糖包装查到防盗磁条未消除,所以出门时会被报警装置检测为未付款商品,报警信号响起后工作人员上前是正常询问情况。
鱼女士表示,王先生提出5000元经济补偿没有任何依据。口香糖磁性的存在,可能是王先生原来在其他店购买时磁性未消除,一般情况下,顾客付款后收银员会消除商品的防盗条磁性。“我们现在也没办法证明王先生的口香糖是从外边带进来的,还是从我们超市带走的?既然王先生说是从外边带的,我们也愿意接受。王先生提出工作人员工作不规范,进超市没人让他存包,出超市报警器响了被工作人员挡住,我代表工作人员再次向王先生道歉,接下来公司会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像报警器响,我们工作人员的职责就是查看情况,这也是工作的规范,如果要求工作人员道歉,也是可以的。”鱼女士说,“如果王先生不愿意接受此处理结果,可选择起诉等方式解决,超市愿意配合。”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至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接到王先生通过12315的反映,市监局工作人员已进行处理,但就双方协调未果,建议双方可采取司法程序解决。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薛创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