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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将对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实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4月23日,记者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了解到,目前该政策已经在陕西同步执行。陕西省内所有高校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将自动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无须贷款学生申请。
记者了解到,对于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需要申请延期偿还的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公告称,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请。延期贷款不计罚息、不收复利。
“我行将提供安全方便的渠道,供贷款学生提出本金延期偿还申请。”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相关业务团队主管朱琪告诉记者,中国银行将在5月中旬左右,上线该业务小程序。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在征信方面,记者了解到,银行将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将予以调整。值得关注的是,若贷款学生本年度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并产生了逾期记录,银行将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报送征信不良记录。
多家银行也提醒学生,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原合同约定正常计收利息(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此外,银行不会以免息、延期还本及调整征信信息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来源: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猛 实习生 耿杨洋
(责编: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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