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协议留下的“后遗症”,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法官用亲情感化当事人,及时化解纠纷——
“法官说的对,孩子健康成长比什么都重要”
【资料图】
“感谢法官,是你们解决了我的烦心事。”张强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2023年6月15日,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彻底化解了困扰两位当事人5年之久的矛盾纠纷。
家住丹凤县商镇的张强与李红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18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按照离婚协议,孩子张小(化名)由张强抚养,李红放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由张强向李红支付房屋建造款3万元。
李红多次向张强索要该款项,但张强一直不予理睬,李红无奈诉至丹凤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两人分别进行了深入交流,发现该案另有“隐情”。
“当初为了解除痛苦不再纠缠,我们快速办了协议离婚手续,孩子‘让’给了张强,10万元共同借款我也还了,就不存在支付抚养费一说。”
“他现在要我承担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孩子交给我抚养,他给我出抚养费,我偿还的共同借款他也给我,房子我们平分。这样总可以了吧?”李红向法官大倒苦水。
“李红想得倒挺美,如果按她说的,那么我也要推翻协议中关于付给她3万元建房款的部分,房子是我建的,与她无关。孩子我抚养定了,抚养费她必须承担。共同债务她都还了,那我就没有偿还义务了。”张强也满腹牢骚。
原来,当初双方因感情破裂,为了快速离婚而草率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对于子女抚养费和共同债务没有协商处理而留下“后遗症”。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的重点是要补当初离婚协议的“欠账”,只要解决了“后遗症”,该案就迎刃而解了。
鉴于两个当事人情绪较大,为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各个击破,分别做工作,背对背调解,等时机成熟再一揽子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认真翻阅相关案件材料,抽丝剥茧理顺法律关系,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摆事实讲道理,取得当事人的认可。见双方当事人态度缓和,承办法官决定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调解。
“一手交孩子一手签字……”
“一手交钱一手签字……”
调解刚开始,双方突然态度强硬情绪激愤,均对对方表示极不信任,工作陷入了僵局。
为了破局,承办法官决定将孩子作为“秘密武器”,分别安排两人陪孩子在亲子室进行交流,利用亲情感化。同时,又分别“背靠背”做工作。
“不能因为父母扯皮,影响孩子的成长。”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劝慰,让两个人都冷静下来。
整整一个上午,法官往来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数次进出法庭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同意各让一步。
双方商议,孩子抚养费按照每月1200元标准计算,李红支付孩子抚养费7.2万元;双方婚后的共同借款10万元,张强承担5万元;张强实际需要再向李红支付8000元。
“经过冷静思考,我觉得法官说的对,孩子健康成长比什么都重要。”张强当场向李红支付8000元,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刘辉丨通讯员:彭家让 贾瑞娇丨编辑:于淏淳 杨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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