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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调研组,在汉中市开展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副司长胡雁、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吴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处长肖兆申等领导一行,先后来到中心城区、宁强县、略阳县进行实地调研。在宁强县羌族文化博览园、北关小学、羌绣产业园、青木川古镇,略阳县江神庙博物馆、罐罐茶传习所等地,调研组详细考察羌文化传承保护、宣传普及、氛围营造及“非遗进景区”“非遗进校园”、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郭里向调研组汇报了汉中市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宁强县县长杨帆、略阳县县长刘文荣就本区域羌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作了详细汇报。全国人大代表、汉中开放大学校长王静、汉中市文化馆研究馆员师国华及许永明、石志刚等专家学者,分别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对进一步推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献言建策。全国人大、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就如何发挥好人大代表职责,推进汉中羌文化传承保护和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市编办、发改、教育、民宗、财政、住建等生态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调研组对我市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取得的成绩表示了充分肯定。
胡雁指出:文化生态保护区是非遗保护工作的新高地,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塑造地域特色文旅品牌等方面都有着重大意义。下一步,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专家资源优势,促进保护区建设与地方政府工作相结合,加大传承传播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做实做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这项系统性工程。
省文旅厅副厅长郑晓燕主持座谈会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非遗系统保护;要提升视野格局,加强与其他生态区的交流互鉴;要提振信心决心,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汉中市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据文化和旅游部官网7月28日消息,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汉中市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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